房子在婚礼前由一方或一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,则为一方个人财产;婚礼前由双方或双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,且能证明是由双方出资购买的,则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;假如婚前由一方支付首付,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,可以协议处置,假如未达成协议则归产权登记一方,另一方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。
1、婚前一方出资购买
假如房子由夫妻一方在婚礼前全款购买,或者由一方爸爸妈妈在婚礼前出资购买,则房子归购买方一人的个人财产,归购买方所有。
2、双方出资购买
假如这个房子由双方或双方爸爸妈妈合资购买,并且在房地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,则房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;假如由双方或双方爸爸妈妈购买,但是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,假如可以有证据证明,房子由双方出资购买,则也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。
3、一方支付首付,双方共同还贷
假如房子由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,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状况,夫妻双方可以私下协议处置房地产的归属问题。假如夫妻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,则房地产归产权登记姓名的一方,另一方,可以依据实质的付款状况,获得相应的补偿。